來源:非法吸資作者:鮑宜 時間:2022-07-26 17:07:22瀏覽18636次
近日,有網友向筆者詢問了非法集資的相關問題。他的家人是一家公司的員工,在該公司工作。該公司因涉嫌集資詐騙而被提起刑事訴訟,許多人被采取強制措施。本文分析了參與非法集資的公司員工如何保護自己。
非吸案件的定罪與處罰
非吸罪一般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3至10年有期徒刑。根據《非法集資司法解釋》的規定,非吸有以下的量刑標準:
第一檔,3年以下有期徒刑:1、個人非吸20萬以上,單位非吸100萬以上;2、個人非吸對象30人以上,單位非吸對象150人以上;3、個人造成存款人損失10萬元以上,單位造成存款人損失50萬以上。
第二檔,3至10年有期徒刑:1、個人非吸100萬以上,單位非吸500萬以上;2、個人非吸對象100人以上,單位非吸對象500人以上;3、個人造成存款人損失50萬元以上,單位造成存款人損失250萬以上。
集資詐騙的定罪與處罰
集資詐騙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,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5至10年有期徒刑,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。
第一檔,5年以下有期徒刑: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以上,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以上。
第二檔,5年至10年有期徒刑: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30萬以上,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150以上。
第三檔,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: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100萬以上,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500萬以上。
區分非吸與集資詐騙的關鍵在于,判斷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,司法解釋、司法判例都有一定的判斷規則,本文先探討一下,對于公司里面員工,是否有可能無罪?
公司的相關人員如何處罰?
兩高一部在2014年的時候出臺過《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》,為他人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提供幫助,從中收取代理費、好處費、返點費、傭金、提成等費用,構成非法集資共同犯罪的,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能夠及時退繳上述費用的,可依法從輕處罰;其中情節輕微的,可以免除處罰;情節顯著輕微、危害不大的,不作為犯罪處理。
簡單來說,公司里面一般的業務員、財務人員、行政人員,如果是知道公司存在非法集資情形,仍然提供幫助的,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共犯,但會從輕處罰。相反,如果是公司核心人員、管理層和骨干人員,或者其他發揮主要作用的人員,就是重點懲處的對象。
中下層管理人員或者普通員工可以無罪
根據兩高一部的《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》,在辦理非法集資案件中,要根據行為人的客觀行為、主觀惡性、犯罪情節及其地位、作用、層級、職務等情況,綜合判斷行為人的責任輕重和刑事追究的必要性,按照區別對待原則分類處理涉案人員,做到罰當其罪、罪責刑相適應。
如果犯罪嫌疑人、被告是中下層管理人員或者是普通職員,僅提供勞務、定期領取合理工資,沒有直接參與非法集資業務的,一般不會當作犯罪處理。
筆者認為,證明被告有非法集資的故意,應當由控方進行舉證,而不應由被告一方證明自己沒有非法集資的故意。
無罪案例分析
筆者提供一個公司涉嫌非法集資,而財務人員最終無罪的判例給大家參考。案號:(2013)青刑初字第514號。
被告孫某是一定公司的財務負責人,公訴機關指控孫某以收取現金的形式,多次、大量收取被害人的投資款,并且實施了向客戶支付顧問費、還本付息等行為,在庭審時,孫某對指控沒有異議,自愿認罪。
法院認定孫某雖然是財務人員,但其行為是履行單位指派的職責,沒有證據證明孫某具有吸收公眾存款的主觀故意。孫某雖然是一名財務人員,沒有參與經營模式的討論、決定,孫某收款等行為需要經過上層主管領導的審核。
這個案件有點意思,公訴機關指控,被告自己也認罪了,而最終法院判處被告無罪。辯護律師有時候要針對具體的案件進行分析,不能因為被告認罪了,而放棄無罪辯護。